本次抽检活动由玉环县公证处指派公证员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出厂水检测结果
城关、坎门、楚门、陈屿等4个自来水厂的水质检验结果,24个项目单项结论均合格;清港自来水厂除“游离余氯”1个项目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合格外,其余23项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合格。
二、管网水检测结果
1、城关自来水厂。5个采样点中,西城路131号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中有7项单项结论为合格,浊度、铁、游离余氯等3项检验结果单项结论不合格;广陵路141号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中有7项单项结论为合格,铁、游离余氯等2项检验结果单项结论不合格;其余广陵路(司法局楼下)、东城路42号、长兴路59号等3个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合格。
2、坎门自来水厂。阿磊美容美发中心、森火巷6号、森火巷43号、前街172号、中市街79号等5个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合格。
3、楚门自来水厂。水果市场边、环城北路、六合园大酒店前、南塘路、环湖路一美食楼等5个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合格。
4、陈屿自来水厂。5个采样点中,华滨街水泥制品厂和青年路42号2个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中有8项单项结论均为合格,浊度、铁等2项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不合格;东升路141号、双峰路陈屿工商所宿舍和双峰路27号等3个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中有9项单项结论均为合格,浊度1个项目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不合格。
5、清港自来水厂。5个采样点中,袁家停车场和群兴路145号等2个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中有7项单项结论均为合格,浊度、铁、游离余氯等3项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不合格;清港供电所前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中有8项单项结论合格,浊度、游离余氯等2项检验结果单项结论不合格;培新路10号和下湫等2个采样点的水质10项检测项目中有9项单项结论均为合格,游离余氯1个项目检验结果单项结论均不合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