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选址、日常监督关。按照“便民利民”原则,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两种方法,在自愿申报的经营者中选择条件最合适的开展试点。发挥所三大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各片区责任人结合年检验照和日常巡查工作,监督规范其合法经营,查处非法经营。聘请各村长或各村推荐的代表担任联络员,监督放心示范店日常经营行为;利用该所与大麦屿开发区管委会建立的工商工作站优势,结合放心示范店区域分布情况,积极与各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违反工商法规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同时充分利用工作站积极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严把制度、投诉关。引导放心示范店建立台帐,完善《进货验收备查制》、《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和《消费投诉处理制》等制度;建立以工商所为一级,以镇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为二级,以村维权联络点为三级的消费维权举报体系,及时发现放心示范店的不规范行为。
(三)严把档次、形象关。推行农村“放心店工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存在路途遥远、网点分散、经营户缺乏现代经营理念等困难,对此,该所将在农村放心示范店中引入新机制,借助包括超市在内的一系列商贸企业提高放心示范店档次。参加的经营者除自行经营外,还可以成为独立经营的超市等商贸企业成员,享受商品统一配送制度,依托商贸企业的价格等优势,提高经营档次和管理水平。同时,将用统一的牌匾、标示、服务承诺等软硬件提升放心示范店的社会形象,增加放心示范店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