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协分会、各志愿者:
根据中消协[2000]第13号、第6号关于诚聘中国3·15志愿者的通知精神,玉环县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反映意见和征询志愿者本人意愿基础上,决定在玉环县诚聘首批3·15志愿者。
3·15志愿者是指出于社会责任、道义和良知,自愿、无偿、为他人、非职业,积极参与保护消费者事业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运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协助消费者协会工作,志愿为消费者提供无偿服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3·15志愿者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为玉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多做有益的工作。
二00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玉环县消费者3·15志愿者名单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股股长 许维维
县物价检查所所长 罗 杰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李支滕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吴平平
浙江靖宇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毅辉
县人民法院民庭付庭长 汪延永
县农业局畜牧兽医站付站长 吴世林
县电视台付书记(兼新闻部主任) 许祥红
玉环报社记者部主任 林云明
县广播电台新闻部付主任 金 瑶
县工商局退休干部 陈芝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