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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睛看清定金中的欺骗
作者:未知  来源:温州消费委315维权网  日期: 2007-7-20
  近段时间武汉市汉阳区消费者协会接到了多起关于定金不退的投诉。如乔先生在汉阳建材市场预定复合地板,交定金100元,因各种原因乔先生地板不想要了,要求退定金,商家以货源已到发生了运输、劳资等费用,且此种规格地板不好销售为由,拒退定金。鄢女士在汉阳某小区看了一套房子,匆忙交了1万元定金。第二天看房屋又觉得不太满意,欲退定金,被开发商拒绝。类似此种情况的还有汉南的刘先生。据消费者反映促销人员在看房之初,都说房屋如何的紧俏。若不交定金,很难保证下次再来时能买到,于是促使消费者草率决定付定金。除了买房之外,还有的装修公司向消费者预收房屋装修预订费等情况,数额都在千元以上。

  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是无法收回的。上述投诉不乏欺诈之嫌,正在调查取证和协调处理之中。

  消委会认为,目前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商品流通十分广泛,广大消费者完全不必担心缺货之现象,钱在自己口袋中才放心,拿出来交给商家就由不得自己了。为此,广大消费者在商品交易中慎交定金,如在购房、购车。房屋装修等大宗开支,确需交定金时千万不要听信销售人员的促销语言,一定要反复考虑,确实考虑成熟以后并拿到商家文字保证后再交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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