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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5个被责令全省暂停销售的保健食品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玉环新闻网  日期: 2008-8-1
为加大对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自7月30日起暂停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等5个保健食品在浙江省范围内的销售,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

    此次被责令全省暂停销售的5个保健食品分别是:

    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广告中标示为美国A26活力源,国食健字G20040608);

    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的普诺宁思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知蜂堂胶囊,卫食健字(1997)第349号);

    济南老来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来寿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376号);

    北京恒一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猫人丽瘦,国食健字G20060403);

    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的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

    这些产品广告主要存在宣传的功能超出审批范围等违法事实。在此,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消费者不要受虚假违法广告的蒙骗,应正确选购和消费保健食品。如发现以上产品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在要求停售期间内仍继续产品销售的,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9631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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