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消费警示 > 本地警示

奥运小骗局 当心陷其中
作者:整理  来源:今日玉环  日期: 2008-8-7
 2008北京奥运会即将来临,围绕着奥运话题的小骗局也更加猖狂。本报整合了部分小骗局,在此特提醒广大读者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1.利用网站、电话、短信等手段向用户发布意外中奖信息,只要涉及向某账户提交手续费、提前汇款、缴税的,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例如:2008年1月左右,一诈骗团伙利用浩方游戏平台,向游戏玩家发布“中‘惊喜奖金’18800元,并另赠奥运门票一张”的虚假消息,向“中奖者”收取998元的手续费,致使全国百余人被骗30多万元。
 
    2.推销假冒的奥运金(银)牌、奥运纪念币(钞)、奥运金银砖、吉祥物、纪念物品,诈骗人多采用低价促销或抽奖捆绑销售的形式,利用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3.假借奥运会相关部门发起奥运献爱心、义捐等活动筹集钱财要求往某银行账户打钱,假冒奥组委名义推销各类奥运书籍。
 
    4.以北京奥运会金牌仓库失火,数枚奥运会金(银)奖牌下落不明,国家正在以高价收购为由进行诈骗,多采用短信、网络等形式。
 
    5.假冒“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或全国妇联和奥组委名义,开展培训评选北京奥运会小记者或“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全国少年儿童“奥运之星”选拔活动,并借此收取费用或销售相关书籍进行诈骗。
 
    6.谎称能通过关系购买奥运债券、奥运基金进行诈骗。
 
    7.假冒奥组委物流部,向外销售可以观看奥运节目的手机进行诈骗。
字体: 【 字体颜色: 关闭
  • 中消协提醒:鉴别食用油要“七看”
  • 鹿城区消费委2008年第5号消费警示
  • 警惕冒名挂失申领新银行卡恶意透支的新型犯罪
  • 消费者要慎重对待广告宣传
  • 又有人假冒国税人员“推销”书籍有关部门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切莫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