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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 在温馨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之余,为孩子拍成长照片成了很多父母亲的选择。用美丽的画面,留住孩子珍贵的瞬间,这本是件非常美好而有意义的事,然而,永嘉县瓯北的张先生却遇到一件不愉快的事。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摄影、冲印质量。拍摄、冲印的照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拍、重印。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终于同意了张先生的要求对照片进行重印。 一般来说,摄影店提供样本、样片来展示效果,消费者也是通过看样本、样片来选择决定在哪家摄影店拍照。本案中,摄影店虽经易主,但后来的经营者既然接手了以前的业务,就有义务保证照片的质量。再说,作为一家专业儿童摄影店,也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才能为孩子留下美丽童真的同时,为自己争取更多的顾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