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工商所:
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的玉环县第二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经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配合,在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所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会同标准计量、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验收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推荐参评的二十三家企业进行考核,经审核评定,决定授予“玉环商业大楼”等十五家企业为玉环县第二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有关法规,自觉抵制假冒劣质商品,向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商品和服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如复评不符合要求,将被取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收回牌匾。
附:玉环县第二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名单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玉环县消费者协会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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