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荣誉单位、县消协各分会、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努力建设“信用浙江”的精神,进一步倡导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形成“守信者光荣,失信者可耻”的道德风尚,促进我县企业、个体工商户认真遵守“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经营原则,自觉抵制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切实搞好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消法》和《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的规定,2002年4月10日县消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玉环县第五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这次活动在宣传、发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再根据县消协各分会初审意见,县消协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验收,并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意见,最后由县消协会长会议评定。在考核、审定过程中,县消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对消协各分会初审上报的56家单位,最后决定命名“玉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等47家单位为玉环县第五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并在报纸上予以公布。
玉环县第五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有效期为二年,每年由县消协会同有关理事单位进行检查回访,发现问题的以适当形式在内部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收回版匾,并公诸于众。
希望获得玉环县第五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好商品质量关,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和服务质量,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信用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玉环县第五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名单
玉环县消费者协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抄送:市消协、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民政局、名誉会长、会长单位、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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